2014年3月23日 星期日

服貿問題

「兩岸協議」監督聯盟 http://www.csawa.org/
服貿協議倒數,幕後解密- 天下雜誌  http://topic.cw.com.tw/ChinaTradeDeal/



抗爭的導火線,是前一天在立院內政委員會對《兩岸服務業貿易協議》(簡稱服貿)的審查。審查還沒開始,兩黨立委就打成一片,而召委張慶忠在一片紛亂打鬥中,用自備小麥克風戲劇性地宣布「本案已逾三個月期限,依法視為已經審查,送院會存查,散會!」。還沒討論的協議就這樣通過,引起譁然。
對場外關切的民間團體而言,去年甫簽訂的服貿,早因事前評估與公共溝通不足被批評為「黑箱」。當時還是在民間施壓下,才換得國民黨在朝野協商中同意,將服貿交付立院「逐條審查」。這天張慶忠未審而過,不啻是執政黨自毀諾言。消息傳出,自然引起各界撻伐馬政府「程序粗暴,違反民主」。

所謂「立院逐條審查」原來是場「找不到法源,也在技術上很難落實」的大戲。

首先,服貿屬《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四之二條界定的「協議」。依該法第五條,協議內容只有涉及法律訂定或修正時,需在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倘若內容未涉及法律更動,就像這次的服貿協議,則僅需送立法院「備查」,審都不用審。

去年朝野協商決定要「逐條審查」,卻發現苦無法源。若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32條對「條約案」的覆議,也只能送院會包裹表決,無法逐條討論,且還涉及「把兩岸當國際」的違憲問題。最後只好勉強用60條立法院對「行政命令」在有涉及法律體系變更之虞時的審查規定,把服貿「當成」行政命令來審。但正因如此,才出現依同法61條「各委員會審查行政命令,應於院會交付審查後三個月內完成之」的規定,賦予張慶忠把戲的基礎。

大法官釋字329號明確揭示「與其他國家或國際組織締結之國際書面協定」,因具有法律性質,需送立院審議;故依同樣精神,「兩岸協議」也當送審。然而成文於1993年的該則解釋,也明白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間訂定之協議」劃入「不在本件解釋之範圍」,以迴避把兩岸當國際的尷尬。
明明對台灣影響甚鉅的兩岸經貿協議,怎麼會沒法源送立法院審?這一方面反映出過去「行政獨大」的長期權力失衡,更反映出以當前國家定位下,「兩岸關係」在法律體系中的尷尬地位。就民主原則而言,重大協議絕對需要受到民主機制監督,而正本清源之道,是修法,賦予立院審議兩岸協議的權力。
馬英九總統致力於兩岸關係,本應將此視為重要的法制基礎工程。但上任六年來,卻對舊法留給行政體系的獨斷權依依不捨,在「法治」口號下持續忽視現行法規的不完善處,以迴避國會對兩岸協議的監督。以前簽的十幾個協議爭議較小,也就躲過,但當兩岸協商進入深水區,註定會產生重大爭議。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220/article/1152



兩岸關係是馬英九上台以來,最重要的執政議題。2010年,台灣與中國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兩岸關係又再向前邁進一步。20136月,雙方簽訂的《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便屬於ECFA協議的其中一部分。

民進黨強調,服貿協議將會傷害台灣的中小企業;不過,以台獨起家的民進黨,最大的擔憂是害怕台灣在經濟上太過倚賴中國。民進黨立委蕭美琴表示,多數台灣人都有同樣的擔憂,因為他們看不到ECFA的簽訂可以為台灣帶來哪些益處。台灣的經濟,至今依舊不見起色。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大門一開,台灣對中國開放64項服務業,誰是勝利組?誰又淪為讓利輸家?《天下》重點描繪「贏家組」的機會,以及「危機組」的困境,在最新一輪的兩岸競合中,各行業如何找出自己的「不敗方程式」?

贏家產業1:旅行社

依據協議,對岸旅行社可來台灣營業,但僅限國內旅遊,且限制3家來台;而台灣的旅行服務業沒有限制家數,在經營兩年,沒有違規後,就可以做國際旅遊。

不過,大陸市場大,廣告、通路、人事等費用都很高昂,以廣告來說至少就是5倍成本。此外,大陸還有許多不合規旅行社,與許多擁有幾千萬會員的線上旅行業者,如芒果旅行網、攜程網等,都是台灣不可忽視的非正規競爭者。而且,大陸市場許多規範不清,消費者意識還不成熟,都是不利條件。

贏家產業2:金融業

金融海嘯初期的2008年,銀行業務急凍,在外商銀行擔任副總裁的台灣金融人才James Huang,眼看台灣金融業發展空間有限,轉任IBM服務大陸金融客戶的約聘專案顧問,到北京發展。在中國,像James這樣有多年金融業經驗、又能提供風險管控諮詢服務的人才,早已成了大陸業者挖角的對象。

另一方面,台灣金融業靠著精緻的服務品質,在大陸其實是有很大競爭優勢。未來兩岸金融業務發展的空間很大,現在有人民幣的業務,有外國專業投資人(QFIIRQFII)的額度,也能幫大陸國內專業投資人(QDII)投資到台灣的股市。

贏家產業3:電子商務

這次協議,允許台灣電子商務提供者在福建成立合資企業,股權不超過55%。

根據統計,大陸線上購物市場超過1兆人民幣(約4.9兆台幣),是台灣約4千億市場的12倍。但過去,台灣業者只能望著這塊廣大市場興嘆。

因為大陸對某些台灣網站是屏蔽的,網民連不上台灣網站。而台灣網站要去對岸,也有諸多限制。

這次的協議,幫台資廠商開了一條路。不過,大陸電商這幾年進步幅度大,資本雄厚,很多基礎遙遙領先,先發展的台灣業者不一定有優勢,從資安、產品、客服、價格,樣樣都是硬碰硬的挑戰。

危機產業1:美容美髮業

各地美容美髮公會理事長擔心,實力雄厚的陸資來台開低價連鎖店,大量吸納建教生,街頭巷尾的小型美容美髮店,會應聲倒地。

不過,台灣業者不會輕易棄子。在外商賣過美髮品、連鎖美容美髮體系當過主管,「團隊髮型」的老闆陳志鴻表示,不需要害怕競爭。他最重視的是服務品質,不但每週兩天提供員工2小時訓練課程;為了讓客人覺得舒適,他不用中央空調,而設定22個冷氣口,讓客人都能自己依舒適度調整,光冷氣空調就花了80萬。

不論大陸業者是否大舉來台,都得先站穩腳跟,這已是業界共識。

危機產業2:印刷出版

台灣整體的印刷市場早已供過於求,訂單大幅減少,印刷業早就進入微利時代。未來中國雄厚資本來台,整合印刷業上下游產業鏈,不但可以跟台灣業者競標政府標案,也有可能循開放管理人員來台的漏洞,「變相」引進大陸人力,惡性競爭,衝擊印刷業就業市場。

相較於印刷業的直接衝擊,出版業內部則存在不同聲音。

八旗文化出版社總編輯李延賀,在台灣看到了百花齊放的出版型態,重視異業合作;小型出版社林立,卻保有自己的品牌與出版風格。
然而,更多出版業者憂心忡忡。中國出版集團是整合出版產業鏈,集出版、印刷、書刊發行和零售的「四位一體」企業型態,恐怕會重創台灣的文化生機。

郝明義強調,他們希望政府能修改協議。不論悲觀或樂觀,對於印刷業及出版業而言,未來都將面臨一場艱鉅的考驗
【服貿強行闖關,誰得利,誰受害?】


對於服貿,馬總統有兩句常講的話:「服貿協議通過,台灣才有機會加入一些區域經濟協定;加入區域經濟協定,台灣的經濟才有活路。」

但,事實是:有自己發展方向和利基的國家,加入某些區域經濟協定,如虎添翼;否則,加入再多區域經濟協定,也是病貓。菲律賓和柬埔寨可是加入RCEP 的,如何呢?安倍上台前的日本加入的區域經濟協定可不比其他國家少,怎麼會出現消失的二十年? 安倍上台三箭,為什麼又改變了一切?都是方向。有方向地拚經濟,才有進展;沒有方向拚經濟,就是原地旋轉籠裡把自己累死的天笠鼠。

至於說服貿協議不通過,台灣就加入不了 TPP RCEP,那是在愚民。TPP RCEP 是兩個互別苗頭的區域經濟協定。TPP 是美國在當老大,RCEP 是中國有影響力,兩者在互別苗頭。我們政府在去年底之前,鮮少表態要積極加入TPP。去年過於熱中往中國傾斜,被美國盯上了,這才開始強調 TPP。事實上,連蕭萬長在公開演講都承認:在TPP,是我們可以幫中國大陸講話。馬總統故意把TPP RCEP混為一談,又故意把服貿協議的簽訂和能否加入TPP混為一談,是混淆焦點。
連政府本身公佈的報告,都承認服貿對台灣經濟成長率的貢獻不過0.025%0.034%。可是為了這麼一點微不足道的數字,台灣要承擔根本不成比例的風險與傷害。嚴重者有五:

一, 黑箱作業
兩岸之間的協議是何等大事,政府卻一直不肯接受合乎憲政程序的立法或組織來監督。這次服貿協議更是連執政黨立委都全部蒙在鼓裡。完全破壞我們民主社會的價值觀與信念。

二, 罔顧國家安全
例子太多,舉其一:中國大陸向我們開放的是一般建築相關的工程服務;但我們向對岸開放的卻是基礎工程,包含了公路開闢與營建、橋樑與隧道管理、電力及電信管線、天然氣、水庫、自來水等數十項。

三, 忽視不對等競爭
我們政府不但忽視兩岸許多產業規模、體制及企業運作的方式的不對等,還更加深了許多實質的不對等。最重要的代表,就是「跨境支付」。照目前這份服貿協議的內容,全中國大陸任何行業的批發、零售業者,都可以在大陸境內就跨境做台灣的生意,而台灣只有一種做零售的「郵購」業者,才可以在台灣跨境接大陸的訂單。

四,忽略社會衝擊
服貿協議裡,我們政府很多「重大輕小」的盲點,重視為大企業爭取西進中國大陸的機會,卻輕忽台灣小行業、小公司與大陸不對等競爭的劣勢與風險。更有甚者,還為台灣一些弱勢者的工作製造一些新的額外不對等待遇。尤其,20萬美元就可以來投資的低門檻,加上還有人支持他們來置產,對我們大量平均只有4個人工作的小生意業者,後續衝擊太大。

五,虛假又傲慢的堅持

先是同意辦公聽會之後由立法院逐條審查,現在卻又堅持不能有任何修改,證明辦了幾個月的公聽會根本是虛應故事。再者,馬總統平時主張兩岸並非國與國關係,但是到了就服貿協議要逐條審查而修改的時候,他卻又強調這有違「國際」談判慣例,堅持不能有任何修改。何況,即使「國際」,也是許多前例可循。

……………………
馬總統和他的小圈圈想自己操弄兩岸事務的議題,始終不肯接受合乎憲政程序的立法或組織來監督,是所有問題的根源。立法委員不要輕賤自己,就趕快立法再審服貿。否則,有什麼基礎審?怎麼審?

公聽會開了好幾個月,結束後,立法院應該要求行政部門拿出完整的國安、產業、社會衝擊的評估報告。否則,你們怎麼回答我們民間己經整理出的這麼多風險和問題?拿什麼資料審?

我們從來都不知道政府規劃、主談服貿協議的人是誰。過去,薛琦政務委員還「似乎」是負責主持協調的人。現在內閣改組,薛琦下台了。我們有關服貿協議的主事者是誰不清楚,你們要問什麼人去審?

【郝明義:馬總統不賣台,但是在滅台的原因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88/article/1093


「逐條審查」的真相
其次,所謂的「逐條審查」其實不易落實。服貿協議的關鍵,其實不是原則性的二十四條條文,而是長達三十七頁的「特定承諾表」。這個表,每一行文字的增刪微調,都牽動到無數人的生計。倘若「逐條審查」只是把那二十四條一條條討論投票,意義十分有限。但若延伸納入「特定承諾表」,其牽涉許多產業眉角,需各行產業意見的參與,又非國會113席委員能充分勝任。
理想上,政府早應在簽約前先廣泛徵詢溝通,釐清談判分寸,並給社會各界足夠信心。談妥協議後送交立院審議,方能符合民主價值。但從本版服貿引起的諸多爭議,足見簽前籌備不足。此時若期待立委能喬出理想版本,著實不易。
回頭來看,去年兩黨決議「逐條審查」,不啻是個歷史陷阱。當事者通過這個決議前,不知是否真想過,就法源或技術要如何逐條審。而雙方承諾了一件做不到的事,就是一起玩假的。對執政黨而言,顯然不樂意內容更動,那還得跟中國重新談。而對民進黨而言,盤算的也只是杯葛拖延。所以開議以來,不見兩黨對協議進行實質討論,只見議事程序的各展奇招。
本會期內政委員會開議,輪職召委陳其邁(民進黨)便逕自排定服貿審查,顛覆過去「政府重要議案由執政黨召委排案審查」的議事慣例。國民黨擔心綠營搶去議案主導權,便不斷以程序問題阻止會議。隔週換張慶忠當召委,重新排案審查,則換成民進黨霸佔主席台焦土杯葛,也根本沒有逐條去審的準備。國民黨也受夠民進黨的表演,便在「你這麼過分就別怪我」的心態下,由張慶忠演出「鑽營達陣」的絕技。
「逐條審查」不易落實,抗爭學生早也發現,所以才堅持「退回服貿」的訴求。不幸的是,318攻佔立院時,掛在會場正中「七成五台灣人民要求逐條審查」的黃色大布幕,構成媒體上對這場運動的主視覺。加上抗爭爆發的起點,也確實是執政黨「沒有逐條審」。觀察事發頭幾天的新聞,不少都誤將「逐條審查」當成學生訴求, 也造就社會各界既成印象。這也讓藍營在回應時,能順水推舟地同意「逐條審查」,營造接受學生訴求的假象。對於抗爭者而言,要去扭轉大眾印象是不小的挑戰。

「自由貿易」與「中國因素」軸線
除了以上討論的程序,本次抗爭的動能,還來自另外兩條爭議軸線:一是對於「自由貿易」優缺的爭辯;二是對「中國因素」的疑慮。
馬政府的經貿政策,有清晰的新自由主義色彩。其相信外貿是活絡經濟的關鍵,所以致力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TA),或爭取加入如TPPRCEP等區域經貿協定,以降低國際貿易障礙。尤其近年面對韓國簽訂貿易協定的進展,官員時時流露出對相關進程的急迫感。
礙於台灣國際困境,馬政府官員一直寄望以中國作為破口。他們相信,與對岸簽定經貿協議,一能減少他國疑慮,二能整合更大市場,是台灣拓展自貿版圖的關鍵。是以,政府急於推動ECFA、服貿,以及後續「貨貿」等一系列協定。
經貿確實能帶來財富,但放任的自由市場,往往也造成財富分配惡化,與壓迫其他非市場價值的惡果。所以馬政府雖總強調「服貿對台灣有利」,左派團體不免質疑: 一、誰會獲利、誰會犧牲?政府是否能在「政策獲利方」與「政策犧牲者」之間移轉資源以維公平正義?二、這種結構變遷,是否會扭曲消費生態,消滅在地特色? 三、服貿帶來的市場化,是否會侵蝕某些服務中、資源的「公共性」(例如醫療)?這一部分論述,散見於苦勞網、農陣等平台。
而馬政府對兩岸關係的倚賴,也勾起許多人對種種「中國因素」穿透的擔心。例如擔心中國大量投資移民、擔心中資炒作房市、擔心黑心產品、擔心中方透過市場力量箝制台灣言論、滲透政治。甚至對許多獨派成員而言,馬政府的兩岸經貿政策只是幌子,最終「促統」目的總是昭然若揭。這類強弱不一的「疑中/仇中」話語,其實出現在運動現場許多個別講者的論述,而其中最鮮明的,則是在濟南路與中山南路,由獨派「基進側翼」主持的會場。
…………………………….
馬英九的邏輯
馬英九在想什麼?為什麼讓局勢發展成這個樣子?左派批評者或許會說,這是階級鬥爭,馬英九只想圖利權貴階級(馬友友)。獨派肯定會說「還用問?這都是阿共統戰的陰謀啦」。不過我打算先擱置各種陰謀說,姑且採取「善意假說」,詮釋他的思路:
馬 英九多次公開表示,他看到台灣經濟走向邊緣化,希望在任內能協助打通。他主觀上相信自由貿易理論,相信服貿對台灣有利,所以展現高度意志,期待儘快通過。 依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他簽訂協議只要不動到法律,毋須經立院審查,所以他自信流程合法。而過去有許多國際條約的簽訂(如對新加坡、紐西蘭的FTA、還 有之前的人權兩公約),也未經過詳細的審議,他更看不出本次有何問題。

馬英九有兩點失算:一,他沒有考慮到中國的獨特性,包括其因語文、距離,在經濟上對台灣造成龐大影響的可能;以及兩岸特殊處境下,在民間造成的不信任感。 這些特性,使得民間對於「對中協議」,有更高的「透明度」與「審議參與」的要求。二、他沒有想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對「協議」規範,早已跟不上這個時代 對「民主監督」的期待。

兩種因素配合下,他以為只要像過去一樣,交由專業幕僚研議,直接與對岸簽即可。他知道爭議難免,但畢竟六年下來大小遊行不斷,他或許覺得這些阻力,只是推動政策難免的雜音。或許他像許多國民黨官員,認定許多抗爭只是綠營不理性的「逢中必反」。而日前綠營杯葛議事的作法,恰好印證這種看法。
我相信他確實沒料到,抗議學生竟佔據立院,並造成這麼大的認同。他必然感到龐大壓力,不然不會在王院長兩度婉拒出席「院際會議」後,還拉下老臉又打電話去請,然後被「嚴正拒絕」後還得裝著沒事說「會議延後」。
對馬英九而言,退回去年朝野共識的「逐條審查」,是眼前的底線。他知道,只要被改一條,他就得請求中國重啟協商,這不僅是失信,更是承認自己政治無能,對此十分抗拒。
爭議如何收場
馬英九週日正式回覆,表明願讓服貿在立院「逐條審查」,他把一切寄望黨籍 立委。以目前狀況,執政黨或許會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61條後段「有特殊情形者,得經院會同意後展延」,由院會表決把服貿退回委員會,多審查三個月,逐 條討論投票跑一個龍套。這條路有立法過程瑕疵,不易深入審查,有較高風險,好處則是時間快,能提早實現潛在利益。
抗 爭團體目前拒不接受,但當社會普遍以為「逐條審查」應該接受,壓力就會轉向抗爭方。對學生或聲援的學者而言,要說服社會理解「逐條審查」的問題,難度不 小。倘若抗爭者退讓,民間團體能做的,只剩下加速彙整產業意見,在清單中找出「絕對需要修改」的絕對重點,一方面在委員會找代言人,一方面透過媒體塑造議 題遊說。
如果抗爭匯聚更多正當性呢?
合乎民主價值的理想正解,只有(一如抗爭 者倡議的)「退回服貿」一途,並加速修改法令,賦予立法院審查兩岸協議的法源。所謂的「退回服貿」是先退回行政院。政府當以當前協議為藍本,搭建公開審議 平台,廣邀學者、團體、各產業公會/組織討論。大家要協商開放清單上的目標與底線,評估開放的潛在利潤,概算犧牲時又需多少資源挹注。
倘若討論成果涉及服貿內容調整,也需與中國重啟協商,就像韓美FTA洽簽過程中經歷的波折。這個過程或許需要一兩年,可能帶有某些經濟代價,也有面對中國拒絕重談的可能;但其有利於民主標準的樹立,風險的完整評估,以及社會信任的重建。
兩種路徑之間的選擇,是台灣全民的權利,成果,也必須共同承擔。
對馬總統而言,這條路會令其覺得對中國失信,有失顏面。但這種期待落差,追根究柢,源於先前的過度自信、溝通不足,身為總統也只能概括承受。若有這麼一天,馬總統可以為自己的失策道歉,可以為「沒能在預定時間完成」表示遺憾,但我希望,他務必要為台灣民主感到驕傲。
【曾柏文:服貿爭議的理路──程序民主、自由貿易,與中國因素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220/article/1152
對於目前兩岸談判、締約模式有著嚴重的不信任感。
………
TVBS昨天發布民調指出,高達70%的民眾認為服貿協議應該逐條審議;相反地,認同整份協議可以包裹表决的,只有8%。民調結果相當程度反映了人民認為兩岸就經濟事務締結的協議(還先不說更敏感的政治協議),需要高密度的國會參與。這也顯示了大多數人民對於行政部門的高度不信任。
正是因為這種高度的不信任,才能迅速動員如此廣大的群眾站出來,加入「佔領立法院」運動。但是,我們不禁想問:為什麼會產生這麼嚴重的信任危機?病灶可能在 於目前憲法增修條文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所提供的兩岸交往架構,已經不足以讓我們的民主制度在面對中國時,還能夠有效地運作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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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對於兩岸事務只有極為簡略的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就這樣,沒了。
然而,和二十三年前(1991年)通過增修條文時相比,目前兩岸交往極為密切,人才物流、商業貿易、文化教育等關係,有如千絲萬縷,根本不可能阻絕。而民主開放的台灣面對的是一黨專政的中國,彼此經濟規模差異甚大,這當中有太多複雜的議題需要謹慎小心,以免未來付出龐大的代價。
但是,憲法只有空白授權,由國會自己制定法律去規範。而國會又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大量授權行政部門自己決定。行政部門再用許多行政命令來處理兩岸事務,這一大批 行政命令的制定過程相當不透明,公共參與的程度也極低。談判過程以外交或國家安全的名義不予公開,談判完了卻要全民買單。這種過程縱然符合現行法律、符合 現行憲法,但與國民主權原則有所衝突,使得憲法正當性產生動搖。
雖然政府一再宣稱目前沒有觸及敏感的政治談判,但是馬克思早就提醒世人,這世界上沒有什麼單純的經濟問題,所有的經濟問題都和政治密不可分。更何況,按照目前執政黨的計劃,政治談判終究要抬到桌面上。以現在的憲法架構,實在難以肆應未來龐大的挑戰。
更何況,大家都知道真正主導兩岸政策的是總統而總統的權力在我國憲法底下是極度不受約制。他可以任命行政院院長,他可以提名司法院大法官、監察委員、考試 委員,如果他又領導國會多數黨,五院全部都是他的。幾乎可以說,他想要做什麼就可以做什麼,除非人民能夠像這次一樣站出來抵抗。但能有幾次這種規模的公民運動?
對於許多聲援「佔領立法院」行動的公民而言,他們可能一點都不恐中,甚至希望台灣和中國有更良性的互動。但是,他們擔心目前憲法所提 供的兩岸交往架構太容易成為權力濫用的溫床。他們實在不知道在什麼樣不知情的狀況下,會被莫名其妙地「代表」了,被犧牲了。他們甚至不相信熱衷於往來兩岸 的藍綠中央及地方民意代表能夠為大家做到什麼「民主把關」,好好審議法案,看好台灣人的利益。事實上,沒有良好的制度,只會造成擁有資源的政治行動者競逐自己的利益極大化,導致公共利益完全被拋諸腦後。要將兩岸協議交由國會來作風險控管,恐怕只是一種善意的期待而已。
如果我們可以跳出這些法案爭議,這次「佔領立法院」行動帶出來的深層意涵就是:台灣人民想要有一個更清楚透明、更審慎周延、更能有效確保台灣權益的兩岸交往架構。
而這套架構必須確保「目前民主制度仍可有效運作下去」。因此,立憲主義是重要的:權力分立需要更進一步的廓清,對中談判的架構必須超越「國會保留」而進入到「憲法保留」的層次,國會授權或監督方式也必須更緊密周延,行政權的談判前置作業必須提升公共參與,廣納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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