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協議」監督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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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貿協議倒數,幕後解密- 天下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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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爭的導火線,是前一天在立院內政委員會對《兩岸服務業貿易協議》(簡稱服貿)的審查。審查還沒開始,兩黨立委就打成一片,而召委張慶忠在一片紛亂打鬥中,用自備小麥克風戲劇性地宣布「本案已逾三個月期限,依法視為已經審查,送院會存查,散會!」。還沒討論的協議就這樣通過,引起譁然。
對場外關切的民間團體而言,去年甫簽訂的服貿,早因事前評估與公共溝通不足被批評為「黑箱」。當時還是在民間施壓下,才換得國民黨在朝野協商中同意,將服貿交付立院「逐條審查」。這天張慶忠未審而過,不啻是執政黨自毀諾言。消息傳出,自然引起各界撻伐馬政府「程序粗暴,違反民主」。
所謂「立院逐條審查」原來是場「找不到法源,也在技術上很難落實」的大戲。
首先,服貿屬《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四之二條界定的「協議」。依該法第五條,協議內容只有涉及法律訂定或修正時,需在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倘若內容未涉及法律更動,就像這次的服貿協議,則僅需送立法院「備查」,審都不用審。
去年朝野協商決定要「逐條審查」,卻發現苦無法源。若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32條對「條約案」的覆議,也只能送院會包裹表決,無法逐條討論,且還涉及「把兩岸當國際」的違憲問題。最後只好勉強用60條立法院對「行政命令」在有涉及法律體系變更之虞時的審查規定,把服貿「當成」行政命令來審。但正因如此,才出現依同法61條「各委員會審查行政命令,應於院會交付審查後三個月內完成之」的規定,賦予張慶忠把戲的基礎。
大法官釋字329號明確揭示「與其他國家或國際組織締結之國際書面協定」,因具有法律性質,需送立院審議;故依同樣精神,「兩岸協議」也當送審。然而成文於1993年的該則解釋,也明白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間訂定之協議」劃入「不在本件解釋之範圍」,以迴避把兩岸當國際的尷尬。
明明對台灣影響甚鉅的兩岸經貿協議,怎麼會沒法源送立法院審?這一方面反映出過去「行政獨大」的長期權力失衡,更反映出以當前國家定位下,「兩岸關係」在法律體系中的尷尬地位。就民主原則而言,重大協議絕對需要受到民主機制監督,而正本清源之道,是修法,賦予立院審議兩岸協議的權力。
馬英九總統致力於兩岸關係,本應將此視為重要的法制基礎工程。但上任六年來,卻對舊法留給行政體系的獨斷權依依不捨,在「法治」口號下持續忽視現行法規的不完善處,以迴避國會對兩岸協議的監督。以前簽的十幾個協議爭議較小,也就躲過,但當兩岸協商進入深水區,註定會產生重大爭議。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220/article/1152
兩岸關係是馬英九上台以來,最重要的執政議題。2010年,台灣與中國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兩岸關係又再向前邁進一步。2013年6月,雙方簽訂的《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便屬於ECFA協議的其中一部分。
民進黨強調,服貿協議將會傷害台灣的中小企業;不過,以台獨起家的民進黨,最大的擔憂是害怕台灣在經濟上太過倚賴中國。民進黨立委蕭美琴表示,多數台灣人都有同樣的擔憂,因為他們看不到ECFA的簽訂可以為台灣帶來哪些益處。台灣的經濟,至今依舊不見起色。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大門一開,台灣對中國開放64項服務業,誰是勝利組?誰又淪為讓利輸家?《天下》重點描繪「贏家組」的機會,以及「危機組」的困境,在最新一輪的兩岸競合中,各行業如何找出自己的「不敗方程式」?
贏家產業1:旅行社
依據協議,對岸旅行社可來台灣營業,但僅限國內旅遊,且限制3家來台;而台灣的旅行服務業沒有限制家數,在經營兩年,沒有違規後,就可以做國際旅遊。
不過,大陸市場大,廣告、通路、人事等費用都很高昂,以廣告來說至少就是5倍成本。此外,大陸還有許多不合規旅行社,與許多擁有幾千萬會員的線上旅行業者,如芒果旅行網、攜程網等,都是台灣不可忽視的非正規競爭者。而且,大陸市場許多規範不清,消費者意識還不成熟,都是不利條件。
贏家產業2:金融業
金融海嘯初期的2008年,銀行業務急凍,在外商銀行擔任副總裁的台灣金融人才James
Huang,眼看台灣金融業發展空間有限,轉任IBM服務大陸金融客戶的約聘專案顧問,到北京發展。在中國,像James這樣有多年金融業經驗、又能提供風險管控諮詢服務的人才,早已成了大陸業者挖角的對象。
另一方面,台灣金融業靠著精緻的服務品質,在大陸其實是有很大競爭優勢。未來兩岸金融業務發展的空間很大,現在有人民幣的業務,有外國專業投資人(QFII、RQFII)的額度,也能幫大陸國內專業投資人(QDII)投資到台灣的股市。
贏家產業3:電子商務
這次協議,允許台灣電子商務提供者在福建成立合資企業,股權不超過55%。
根據統計,大陸線上購物市場超過1兆人民幣(約4.9兆台幣),是台灣約4千億市場的12倍。但過去,台灣業者只能望著這塊廣大市場興嘆。
因為大陸對某些台灣網站是屏蔽的,網民連不上台灣網站。而台灣網站要去對岸,也有諸多限制。
這次的協議,幫台資廠商開了一條路。不過,大陸電商這幾年進步幅度大,資本雄厚,很多基礎遙遙領先,先發展的台灣業者不一定有優勢,從資安、產品、客服、價格,樣樣都是硬碰硬的挑戰。
危機產業1:美容美髮業
各地美容美髮公會理事長擔心,實力雄厚的陸資來台開低價連鎖店,大量吸納建教生,街頭巷尾的小型美容美髮店,會應聲倒地。
不過,台灣業者不會輕易棄子。在外商賣過美髮品、連鎖美容美髮體系當過主管,「團隊髮型」的老闆陳志鴻表示,不需要害怕競爭。他最重視的是服務品質,不但每週兩天提供員工2小時訓練課程;為了讓客人覺得舒適,他不用中央空調,而設定22個冷氣口,讓客人都能自己依舒適度調整,光冷氣空調就花了80萬。
不論大陸業者是否大舉來台,都得先站穩腳跟,這已是業界共識。
危機產業2:印刷出版
台灣整體的印刷市場早已供過於求,訂單大幅減少,印刷業早就進入微利時代。未來中國雄厚資本來台,整合印刷業上下游產業鏈,不但可以跟台灣業者競標政府標案,也有可能循開放管理人員來台的漏洞,「變相」引進大陸人力,惡性競爭,衝擊印刷業就業市場。
相較於印刷業的直接衝擊,出版業內部則存在不同聲音。
八旗文化出版社總編輯李延賀,在台灣看到了百花齊放的出版型態,重視異業合作;小型出版社林立,卻保有自己的品牌與出版風格。
然而,更多出版業者憂心忡忡。中國出版集團是整合出版產業鏈,集出版、印刷、書刊發行和零售的「四位一體」企業型態,恐怕會重創台灣的文化生機。
郝明義強調,他們希望政府能修改協議。不論悲觀或樂觀,對於印刷業及出版業而言,未來都將面臨一場艱鉅的考驗
對於服貿,馬總統有兩句常講的話:「服貿協議通過,台灣才有機會加入一些區域經濟協定;加入區域經濟協定,台灣的經濟才有活路。」
但,事實是:有自己發展方向和利基的國家,加入某些區域經濟協定,如虎添翼;否則,加入再多區域經濟協定,也是病貓。菲律賓和柬埔寨可是加入RCEP 的,如何呢?安倍上台前的日本加入的區域經濟協定可不比其他國家少,怎麼會出現消失的二十年? 安倍上台三箭,為什麼又改變了一切?都是方向。有方向地拚經濟,才有進展;沒有方向拚經濟,就是原地旋轉籠裡把自己累死的天笠鼠。
至於說服貿協議不通過,台灣就加入不了 TPP 與 RCEP,那是在愚民。TPP 和 RCEP 是兩個互別苗頭的區域經濟協定。TPP 是美國在當老大,RCEP 是中國有影響力,兩者在互別苗頭。我們政府在去年底之前,鮮少表態要積極加入TPP。去年過於熱中往中國傾斜,被美國盯上了,這才開始強調 TPP。事實上,連蕭萬長在公開演講都承認:在TPP,是我們可以幫中國大陸講話。馬總統故意把TPP 與 RCEP混為一談,又故意把服貿協議的簽訂和能否加入TPP混為一談,是混淆焦點。
連政府本身公佈的報告,都承認服貿對台灣經濟成長率的貢獻不過0.025%到0.034%。可是為了這麼一點微不足道的數字,台灣要承擔根本不成比例的風險與傷害。嚴重者有五:
一, 黑箱作業
兩岸之間的協議是何等大事,政府卻一直不肯接受合乎憲政程序的立法或組織來監督。這次服貿協議更是連執政黨立委都全部蒙在鼓裡。完全破壞我們民主社會的價值觀與信念。
二, 罔顧國家安全
例子太多,舉其一:中國大陸向我們開放的是一般建築相關的工程服務;但我們向對岸開放的卻是基礎工程,包含了公路開闢與營建、橋樑與隧道管理、電力及電信管線、天然氣、水庫、自來水等數十項。
三, 忽視不對等競爭
我們政府不但忽視兩岸許多產業規模、體制及企業運作的方式的不對等,還更加深了許多實質的不對等。最重要的代表,就是「跨境支付」。照目前這份服貿協議的內容,全中國大陸任何行業的批發、零售業者,都可以在大陸境內就跨境做台灣的生意,而台灣只有一種做零售的「郵購」業者,才可以在台灣跨境接大陸的訂單。
四,忽略社會衝擊
服貿協議裡,我們政府很多「重大輕小」的盲點,重視為大企業爭取西進中國大陸的機會,卻輕忽台灣小行業、小公司與大陸不對等競爭的劣勢與風險。更有甚者,還為台灣一些弱勢者的工作製造一些新的額外不對等待遇。尤其,20萬美元就可以來投資的低門檻,加上還有人支持他們來置產,對我們大量平均只有4個人工作的小生意業者,後續衝擊太大。
五,虛假又傲慢的堅持
先是同意辦公聽會之後由立法院逐條審查,現在卻又堅持不能有任何修改,證明辦了幾個月的公聽會根本是虛應故事。再者,馬總統平時主張兩岸並非國與國關係,但是到了就服貿協議要逐條審查而修改的時候,他卻又強調這有違「國際」談判慣例,堅持不能有任何修改。何況,即使「國際」,也是許多前例可循。
……………………
馬總統和他的小圈圈想自己操弄兩岸事務的議題,始終不肯接受合乎憲政程序的立法或組織來監督,是所有問題的根源。立法委員不要輕賤自己,就趕快立法再審服貿。否則,有什麼基礎審?怎麼審?
公聽會開了好幾個月,結束後,立法院應該要求行政部門拿出完整的國安、產業、社會衝擊的評估報告。否則,你們怎麼回答我們民間己經整理出的這麼多風險和問題?拿什麼資料審?
我們從來都不知道政府規劃、主談服貿協議的人是誰。過去,薛琦政務委員還「似乎」是負責主持協調的人。現在內閣改組,薛琦下台了。我們有關服貿協議的主事者是誰不清楚,你們要問什麼人去審?
「逐條審查」的真相
其次,所謂的「逐條審查」其實不易落實。服貿協議的關鍵,其實不是原則性的
二十四條條文,而是長達三十七頁的「
特定承諾表」。這個表,每一行文字的增刪微調,都牽動到無數人的生計。倘若「逐條審查」只是把那二十四條一條條討論投票,意義十分有限。但若延伸納入「特定承諾表」,其牽涉許多產業眉角,需各行產業意見的參與,又非國會
113席委員能充分勝任。
理想上,政府早應在簽約前先廣泛徵詢溝通,釐清談判分寸,並給社會各界足夠信心。談妥協議後送交立院審議,方能符合民主價值。但從本版服貿引起的諸多爭議,足見簽前籌備不足。此時若期待立委能喬出理想版本,著實不易。
回頭來看,去年兩黨決議「逐條審查」,不啻是個歷史陷阱。當事者通過這個決議前,不知是否真想過,就法源或技術要如何逐條審。而雙方承諾了一件做不到的事,就是一起玩假的。對執政黨而言,顯然不樂意內容更動,那還得跟中國重新談。而對民進黨而言,盤算的也只是杯葛拖延。所以開議以來,不見兩黨對協議進行實質討論,只見議事程序的各展奇招。
本會期內政委員會開議,輪職召委陳其邁(民進黨)便逕自排定服貿審查,顛覆過去「政府重要議案由執政黨召委排案審查」的議事慣例。國民黨擔心綠營搶去議案主導權,便不斷以程序問題阻止會議。隔週換張慶忠當召委,重新排案審查,則換成民進黨霸佔主席台焦土杯葛,也根本沒有逐條去審的準備。國民黨也受夠民進黨的表演,便在「你這麼過分就別怪我」的心態下,由張慶忠演出「鑽營達陣」的絕技。
「逐條審查」不易落實,抗爭學生早也發現,所以才堅持「退回服貿」的訴求。不幸的是,318攻佔立院時,掛在會場正中「七成五台灣人民要求逐條審查」的黃色大布幕,構成媒體上對這場運動的主視覺。加上抗爭爆發的起點,也確實是執政黨「沒有逐條審」。觀察事發頭幾天的新聞,不少都誤將「逐條審查」當成學生訴求,
也造就社會各界既成印象。這也讓藍營在回應時,能順水推舟地同意「逐條審查」,營造接受學生訴求的假象。對於抗爭者而言,要去扭轉大眾印象是不小的挑戰。
「自由貿易」與「中國因素」軸線
除了以上討論的程序,本次抗爭的動能,還來自另外兩條爭議軸線:一是對於「自由貿易」優缺的爭辯;二是對「中國因素」的疑慮。
馬政府的經貿政策,有清晰的新自由主義色彩。其相信外貿是活絡經濟的關鍵,所以致力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TA),或爭取加入如TPP、RCEP等區域經貿協定,以降低國際貿易障礙。尤其近年面對韓國簽訂貿易協定的進展,官員時時流露出對相關進程的急迫感。
礙於台灣國際困境,馬政府官員一直寄望以中國作為破口。他們相信,與對岸簽定經貿協議,一能減少他國疑慮,二能整合更大市場,是台灣拓展自貿版圖的關鍵。是以,政府急於推動ECFA、服貿,以及後續「貨貿」等一系列協定。
經貿確實能帶來財富,但放任的自由市場,往往也造成財富分配惡化,與壓迫其他非市場價值的惡果。所以馬政府雖總強調「服貿對台灣有利」,左派團體不免質疑:
一、誰會獲利、誰會犧牲?政府是否能在「政策獲利方」與「政策犧牲者」之間移轉資源以維公平正義?二、這種結構變遷,是否會扭曲消費生態,消滅在地特色?
三、服貿帶來的市場化,是否會侵蝕某些服務中、資源的「公共性」(例如醫療)?這一部分論述,散見於苦勞網、農陣等平台。
而馬政府對兩岸關係的倚賴,也勾起許多人對種種「中國因素」穿透的擔心。例如擔心中國大量投資移民、擔心中資炒作房市、擔心黑心產品、擔心中方透過市場力量箝制台灣言論、滲透政治。甚至對許多獨派成員而言,馬政府的兩岸經貿政策只是幌子,最終「促統」目的總是昭然若揭。這類強弱不一的「疑中/仇中」話語,其實出現在運動現場許多個別講者的論述,而其中最鮮明的,則是在濟南路與中山南路,由獨派「基進側翼」主持的會場。
…………………………….
馬英九的邏輯
馬英九在想什麼?為什麼讓局勢發展成這個樣子?左派批評者或許會說,這是階級鬥爭,馬英九只想圖利權貴階級(馬友友)。獨派肯定會說「還用問?這都是阿共統戰的陰謀啦」。不過我打算先擱置各種陰謀說,姑且採取「善意假說」,詮釋他的思路:
馬 英九多次公開表示,他看到台灣經濟走向邊緣化,希望在任內能協助打通。他主觀上相信自由貿易理論,相信服貿對台灣有利,所以展現高度意志,期待儘快通過。
依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他簽訂協議只要不動到法律,毋須經立院審查,所以他自信流程合法。而過去有許多國際條約的簽訂(如對新加坡、紐西蘭的FTA、還 有之前的人權兩公約),也未經過詳細的審議,他更看不出本次有何問題。
馬英九有兩點失算:一,他沒有考慮到中國的獨特性,包括其因語文、距離,在經濟上對台灣造成龐大影響的可能;以及兩岸特殊處境下,在民間造成的不信任感。
這些特性,使得民間對於「對中協議」,有更高的「透明度」與「審議參與」的要求。二、他沒有想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對「協議」規範,早已跟不上這個時代 對「民主監督」的期待。
兩種因素配合下,他以為只要像過去一樣,交由專業幕僚研議,直接與對岸簽即可。他知道爭議難免,但畢竟六年下來大小遊行不斷,他或許覺得這些阻力,只是推動政策難免的雜音。或許他像許多國民黨官員,認定許多抗爭只是綠營不理性的「逢中必反」。而日前綠營杯葛議事的作法,恰好印證這種看法。
我相信他確實沒料到,抗議學生竟佔據立院,並造成這麼大的認同。他必然感到龐大壓力,不然不會在王院長兩度婉拒出席「院際會議」後,還拉下老臉又打電話去請,然後被「嚴正拒絕」後還得裝著沒事說「會議延後」。
對馬英九而言,退回去年朝野共識的「逐條審查」,是眼前的底線。他知道,只要被改一條,他就得請求中國重啟協商,這不僅是失信,更是承認自己政治無能,對此十分抗拒。
爭議如何收場
馬英九週日正式回覆,表明願讓服貿在立院「逐條審查」,他把一切寄望黨籍 立委。以目前狀況,執政黨或許會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61條後段「有特殊情形者,得經院會同意後展延」,由院會表決把服貿退回委員會,多審查三個月,逐 條討論投票跑一個龍套。這條路有立法過程瑕疵,不易深入審查,有較高風險,好處則是時間快,能提早實現潛在利益。
抗 爭團體目前拒不接受,但當社會普遍以為「逐條審查」應該接受,壓力就會轉向抗爭方。對學生或聲援的學者而言,要說服社會理解「逐條審查」的問題,難度不
小。倘若抗爭者退讓,民間團體能做的,只剩下加速彙整產業意見,在清單中找出「絕對需要修改」的絕對重點,一方面在委員會找代言人,一方面透過媒體塑造議 題遊說。
如果抗爭匯聚更多正當性呢?
合乎民主價值的理想正解,只有(一如抗爭 者倡議的)「退回服貿」一途,並加速修改法令,賦予立法院審查兩岸協議的法源。所謂的「退回服貿」是先退回行政院。政府當以當前協議為藍本,搭建公開審議
平台,廣邀學者、團體、各產業公會/組織討論。大家要協商開放清單上的目標與底線,評估開放的潛在利潤,概算犧牲時又需多少資源挹注。
倘若討論成果涉及服貿內容調整,也需與中國重啟協商,就像
韓美FTA洽簽過程中經歷的波折。這個過程或許需要一兩年,可能帶有某些經濟代價,也有面對中國拒絕重談的可能;但其有利於民主標準的樹立,風險的完整評估,以及社會信任的重建。
兩種路徑之間的選擇,是台灣全民的權利,成果,也必須共同承擔。
對馬總統而言,這條路會令其覺得對中國失信,有失顏面。但這種期待落差,追根究柢,源於先前的過度自信、溝通不足,身為總統也只能概括承受。若有這麼一天,馬總統可以為自己的失策道歉,可以為「沒能在預定時間完成」表示遺憾,但我希望,他務必要為台灣民主感到驕傲。
對於目前兩岸談判、締約模式有著嚴重的不信任感。
………
TVBS昨天發布民調指出,高達
70%的民眾認為服貿協議應該逐條審議;相反地,認同整份協議可以包裹表决的,只有
8%。民調結果相當程度反映了人民認為兩岸就經濟事務締結的協議(還先不說更敏感的政治協議),需要高密度的國會參與。這也顯示了大多數人民對於行政部門的高度不信任。
正是因為這種高度的不信任,才能迅速動員如此廣大的群眾站出來,加入「佔領立法院」運動。但是,我們不禁想問:
為什麼會產生這麼嚴重的信任危機?病灶可能在 於目前憲法增修條文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所提供的兩岸交往架構,已經不足以讓我們的民主制度在面對中國時,還能夠有效地運作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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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對於兩岸事務只有極為簡略的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就這樣,沒了。
然而,和二十三年前(
1991年)通過增修條文時相比,目前兩岸交往極為密切,人才物流、商業貿易、文化教育等關係,有如千絲萬縷,根本不可能阻絕。而民主開放的台灣面對的是一黨專政的中國,彼此經濟規模差異甚大,這當中有太多複雜的議題需要謹慎小心,以免未來付出龐大的代價。
但是,
憲法只有空白授權,由國會自己制定法律去規範。而國會又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大量授權行政部門自己決定。行政部門再用許多行政命令來處理兩岸事務,這一大批
行政命令的制定過程相當不透明,公共參與的程度也極低。談判過程以外交或國家安全的名義不予公開,談判完了卻要全民買單。這種過程縱然符合現行法律、符合 現行憲法,但與國民主權原則有所衝突,使得憲法正當性產生動搖。
雖然政府一再宣稱目前沒有觸及敏感的政治談判,但是馬克思早就提醒世人,
這世界上沒有什麼單純的經濟問題,所有的經濟問題都和政治密不可分。更何況,按照目前執政黨的計劃,政治談判終究要抬到桌面上。以現在的憲法架構,實在難以肆應未來龐大的挑戰。
更何況,大家都知道
真正主導兩岸政策的是總統,
而總統的權力在我國憲法底下是極度不受約制。他可以任命行政院院長,他可以提名司法院大法官、監察委員、考試
委員,如果他又領導國會多數黨,五院全部都是他的。幾乎可以說,他想要做什麼就可以做什麼,除非人民能夠像這次一樣站出來抵抗。但能有幾次這種規模的公民運動?
對於許多聲援「佔領立法院」行動的公民而言,他們可能一點都不恐中,甚至希望台灣和中國有更良性的互動。但是,
他們擔心目前憲法所提 供的兩岸交往架構太容易成為權力濫用的溫床。他們實在不知道在什麼樣不知情的狀況下,會被莫名其妙地「代表」了,被犧牲了。他們甚至不相信熱衷於往來兩岸
的藍綠中央及地方民意代表能夠為大家做到什麼「民主把關」,好好審議法案,看好台灣人的利益。事實上,沒有良好的制度,只會造成擁有資源的政治行動者競逐自己的利益極大化,導致公共利益完全被拋諸腦後。要將兩岸協議交由國會來作風險控管,恐怕只是一種善意的期待而已。
如果我們可以跳出這些法案爭議,這次「佔領立法院」行動帶出來的深層意涵就是:
台灣人民想要有一個更清楚透明、更審慎周延、更能有效確保台灣權益的兩岸交往架構。
而這套架構必須確保「目前民主制度仍可有效運作下去」。因此,立憲主義是重要的:權力分立需要更進一步的廓清,對中談判的架構必須超越「國會保留」而進入到「憲法保留」的層次,國會授權或監督方式也必須更緊密周延,行政權的談判前置作業必須提升公共參與,廣納意見。